FERPA政策

FERPA规定的学生权利年度通知

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FERPA)为学生提供了有关其教育记录的某些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

有权在学院收到访问请求之日起45天内检查和审查学生的教育记录.

学生应向教务处提交一份书面请求,说明学生希望查看的记录. 学院官员将安排访问,并通知学生可以检查记录的时间和地点.

要求修改学生认为不准确的教育记录的权利, 误导, 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在FERPA下的隐私权.

希望要求学院修改记录的学生应写信给负责该记录的学院官员, 清楚地指出学生想要更改的记录部分, 并说明为什么要更改它.

如果学院决定不按要求修改记录, 学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有关决定,以及学生就修改请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 有关听证会程序的其他信息将在通知学生有权参加听证会时提供给学生.

在学院从学生的教育记录中披露个人身份信息之前,有权提供书面同意, 除非FERPA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授权披露.

根据FERPA的例外规定,学院在没有学生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具有合法教育利益的学校官员披露教育记录. 学校官员是学院在行政管理部门雇用的人员, 监督, 学术或研究, or support staff position (including law enforcement unit personnel and health staff); a person or company with whom the College has contracted as its agent to provide a service instead of using College employees or officials (such as an attorney, 审计师, or collection agent); a person serving on the Board of Trustees; or a student serving on an official committee, 比如纪律委员会或申诉委员会, 或协助其他学校官员完成他或她的任务.

如果学校官员为了履行他或她在学院的专业职责而需要审查教育记录,则学校官员具有合法的教育利益.

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诉的权利.S. 就学院涉嫌未能遵守FERPA的要求向教育部提出申诉. 管理FERPA的办公室的名称和地址是:

家庭政策遵从处
U.S. 教育部
马里兰大道400号,西南
华盛顿特区邮编:20202-5901